关于取消收取富舜资产富尊会尊安11号私募投资基金业绩报酬的告知函

关于取消收取富舜资产富尊会尊安11号私募投资基金业绩报酬的告知函

 

尊敬的富舜资产富尊会尊安11号私募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尊安11号”)份额持有人:

尊安11号基金于2017年1月9日开始运作,存续期6个月,到期日为2017年7月9日。根据基金合同约定,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%。基金管理人决定取消计提本基金可能存在的超额业绩报酬。

特此告知。

 

富舜资产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

2017年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