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富舜资产富尊会尊安10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合同提前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告知函

关于富舜资产富尊会尊安10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合同提前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告知函

 

尊敬的富舜资产富尊会尊安10号私募投资基金(“尊安10号”)基金份额持有人:

 

《富舜资产富尊会尊安10号私募投资基金》自【2017】年【1】月【9】日起始运作,至【2018】年【1】月【9】日止存续期限届满。根据《富舜资产富尊会尊安10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的约定,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包括:“本基金所投资的信托收益权提前终止的” 。由于尊安10号所投信托收益权于【2017】年【9】月【1】日提前终止,尊安10号于【2017】年【9】月【6】日终止。

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、《基金合同》的规定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。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遵照法律法规、《基金合同》等规定进行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披露。基金管理人亦会按照《基金合同》的约定对剩余委托财产及时进行分配,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留意。

 

特此告知。

 

富舜资产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

2017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