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,国家发改委选择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、湖北、广东、深圳七省市开展试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,2016年又启动了福建试点。2017年前后,推动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建设被提上议事日程。十年区域试点,四年多全国市场筹备,一直锦衣夜行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一下子被推到台前。全国碳排放市场将在2021年6月份启动,相关立法争取年内出台。
去年9月,中国最高层向国际社会承诺,中国“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,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”。今年两会,碳达峰、碳中和被第一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,并再次提出,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。这意味着,到2030年前,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不再增长,达到峰值后,再慢慢减下去;到2060年前,针对排放的二氧化碳,要通过植树、节能减排等各种方式全部抵消。而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就是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,这是《京都议定书》提出的实现减缓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重要机制。
1. 什么是“碳交易”
碳交易其实是一种应对全球变暖气候危机的解决方案,以一定的法律和规则为约束和依据,给碳排放量定价,把它包装成一种资产或者说“商品”,建立相应的市场进行交易买进卖出,以此来控制碳排放,促进温室气体(主要是二氧化碳)排减。它对应的市场环境叫做碳交易市场,碳交易市场是由包括交易主体(控排企业)、交易产品(碳排放权)、交易流程、交易活动及监管活动(政府监督)等在内的核心要素所组成的规则化体系。
碳交易理论基础其实是源于科斯定理,科斯定理的目的之一是讨论如何解决外部性问题。根据科斯定理,只要产权界定清晰,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,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,从而实现资源配置最优,使外部性因素内部化。其实这个经济学定理在现实中运用,主要是在污染物排放市场,在一定的交易成本下,谁能花最少技术成本,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,排污权就给谁。
2. 运行机制
目前,碳市场的运行机制有如下两种形式。基于配额的交易是在有关机构控制和约束下,有减排指标的国家、企业或组织即包括在该市场中。管理者在总量管制与配额交易制度下,向参与者制定、分配排放配额,通过市场化的交易手段将环境绩效和灵活性结合起来,使得参与者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达到遵约要求。基于项目的交易是通过项目的合作,买方向卖方提供资金支持,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度。由于发达国家的企业要在本国减排的花费的成本很高,而发展中国家平均减排成本低。因此发达国家提供资金、技术及设备帮助发展中国家或经济转型国家的企业减排,产生的减排额度必须卖给帮助者,这些额度还可以在市场上进一步交易。
3. 我国碳交易各阶段
我国参与碳排放交易历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:1)第一阶段(2005年至2012年),主要参与国际CDM项目;2)第二阶段(2013年至2020年),在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重庆、湖北、广东、深圳、福建八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;3)第三阶段(从2021年开始),建立了全国碳交易市场,首先纳入电力行业。自2013年开始,各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运营,尽管中国在试点阶段试点数量较少,但覆盖的碳排放量仅小于欧盟碳交易体系。跨越了中国东、中、西部地区的各试点,本身具备的经济结构特征、资源禀赋大不相同,为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立提供了多层次参照和丰富经验。
4. 谁来交易,怎么交易?
属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覆盖行业、年度温室企业排放量达到2.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业将列入温室企业重点排放单位,这是全国碳市场交易的最主要的交易主体。此外,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也可参与交易。
目前参加这个市场的主要是三类,第一类是控排企业,也就是政府把一些企业纳入到碳交易,需要履行碳排放权交易义务的企业,如果有富裕的配额,可以把多出的配额卖给配额不足的企业;另外一类,是投资机构,它是通过参与这个碳市场,通过低买高卖,获得收益的同时也为市场提供一定的流动性;第三类是个人,就是有一些个人愿意选择这个碳市场,作为一种新的投资渠道,那么也可以参与到碳交易市场当中。
结语:
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将带来千亿级市场的规模,在碳排放交易量上,我国目前碳排放总量超过100亿吨/年,以2025年纳入碳交易市场比重30%-40%测算,未来中国碳排放配额交易市场规模将在30亿吨以上,与欧盟总排放量水平相当。在碳排放交易额上,基于中国碳论坛及ICF国际咨询公司共同发布的《2020中国碳价调查》的研究结果,2025年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内碳价预计将稳定上升至71元/吨,全国碳排放配额交易市场市值总规模将达到2840亿元。按照目前设计模式预测,全国碳市场市值可能达到1500亿元左右,如若考虑到碳期货等衍生品交易额,规模可达6000亿元左右。